将装配式建筑技术作为我市推进建筑产业化的主要实现形式,积极推广装配式钢筋混凝土结构(包括框架结构、剪力墙结构、框架剪力墙结构、框架筒体结构等)、钢结构与轻钢结构、模块化房屋三类装配式建筑结构体系。2014年,全市装配式建筑项目开工面积达到50万平方米;2015年,达到100万平方米。2016年开始,装配式建筑项目占全市住宅开工总量的比例达到20%以上,新建住宅性能认定比例达到25%以上,新建住宅一次性装修比例达到40%以上。对采用装配式建筑技术的项目经认定达到装配式建筑工程装配率认定标准的,在尚未批复建设工程设计方案的前提下,给予该项目不超过实施建筑产业化的各单体规划建筑面积之和3%的建筑面积奖励,具体办法由市城乡建设委牵头另行制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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