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推进建筑产业现代化的指导意见
发布时间:2014-06-24   浏览次数:64    

       2017年,全省建筑产业现代化技术标准体系、政策体系和项目建筑产业现代化项目建设有序推进,全省预制装配式建筑的单体预制化率达到15%以上。监管体系基本完善;培育3-5家大型建筑构部件生产企业,探索建立一批集研发、设计、生产、销售为一体的建筑产业园区和基地,初步形成建筑产业现代化生产集群; 加大政策扶持力度。政府投资的保障性住房和学校、医院等公益性项目应优先采用预制装配式技术造,增加的工程造价计入项目建设成本。采用装配式技术建造的房地产项目在办理规划时,其外墙预制部分建筑面积(不超过规划总建筑面积的3%)不计入成交地块的容积率核算,具体办法由各地结合实际制定。装配式构件投入可计入工程建设总投额,竣工验收合格后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可实行优惠返还政策,可优先参与工程建设领域的各类评优评先。把建筑产业现代化结构体系列入《河南省绿色建筑评价标准》创新项内容予以加分;对 获得绿色建筑评价二星级运行标识的保障性住房项目省级财政按20元/m²给予奖励,一星级保障性住房绿色建筑达到10万平方米以上规模的执行定额补助上限,并优先推荐申请国家 绿色建筑奖励资金。建筑产业现代化墙材生产企业优先纳入新型墙材专项基金项目扶持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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