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新型建筑工业化实施方案
发布时间:2014-10-15   浏览次数:10    

       2017年全市采用新型建筑工业化模式建造的示范项目面积达150万平方米,2018年达200万平方米;2016年起全市各区在本区域供地面积总量中,落实建筑面积不少于30%,并按每年不少于5%比例递增的建筑面积用于示范项目建设。单体建筑的装配率达30%以上,梁、柱、剪力墙、楼板等主体承重结构(下简称主体结构)实现装配率达20%以上,楼梯、非砌筑内墙(预制轻质墙材)、外墙、叠合楼板、空调板、整体厨卫等除主体结构外的附属构件(下简称附属结构)实现装配率达60%以上,卫生间、厨房等重点部位装修实现菜单式定制、工业化建造;以研发、生产、配送为主的住宅产业现代化示范园区建设全面完成,新型建筑工业化集群年生产能力达400万平方米,核心产品供应范围辐射闽南地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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